來源: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
在股票市場中,投資者往往基于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利好公告買入股票,而一些機構為了誘導中小投資者買入公司股票,通常將公司同期披露的風險提示等利空公告解釋為“莊家洗盤”、“利空出盡”,投資者也往往基于“鴕鳥心理”,選擇性地忽視公司利空公告,造成重大損失。
2016年下半年,小明在網絡論壇看到有人發(fā)帖,宣稱J公司是新能源、機器人及高端智能制造為一體的優(yōu)質標的。小明注意到公司確實發(fā)布了設立新能源、機器人相關產業(yè)并購基金的公告,但也看到公司每隔一個月就會披露一次暫停上市風險提示公告。小明對公告內容看不太明白,就在論壇上請教大V小剛。小剛答復小明,炒股要看到公告背后的內容,對于新能源、機器人板塊的投資J公司肯定籌劃已久,并已投入巨資,之所以在公告中寫的比較保守,是為了避免投資者察覺莊家意圖,提前握住籌碼;至于暫停上市風險提示,是公司與相關機構合作,為了打壓散戶大量洗籌以便吸籌的手段。公司越是披露風險提示,散戶越要握緊手上的籌碼。小明聽到這番言論后,覺得很有道理,在J公司股價大幅下滑時,仍然堅持持有J公司股票。
2017年年初,小明看到J公司披露了收到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的公告,公司因違反證券法律法規(guī)被處以頂格罰款處罰,公司時任董監(jiān)高被處以市場禁入、罰款等處罰,公司股價大幅下滑。小明著急了,趕忙聯(lián)絡小剛,才發(fā)現(xiàn)小剛已經一個月沒登陸論壇了,在這種情況下,小明選擇繼續(xù)持股,靜觀其變,小明認為,上市公司涉及財務造假,他作為投資者到時有權向公司索賠。幾個月后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,投資者要求索賠的聲音不斷,小明也咨詢了律師索賠的具體流程,這才發(fā)現(xiàn)公司在披露暫停上市風險提示公告以后,再買入的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不在公司賠償范圍。小明不但沒追到熱點題材,反而因為公司股價波動虧損了一部分本金。
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(chuàng)業(yè)板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11.11.3條規(guī)定,上市公司因涉嫌違法違規(guī)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、刑事處罰,且因涉嫌欺詐發(fā)行或者涉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(jiān)會立案稽查的,公司應當每月披露一次風險提示公告,說明立案稽查的情況進展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。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(fā)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(guī)定》(法釋[2003]2號)同時也規(guī)定了投資者獲得賠償?shù)南鄳獥l件。
因此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,應當仔細查閱公司披露公告,對于“暫停上市風險提示公告”等高風險公告類別應當密切關注,基于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及對公司股價的合理判斷做出投資決策。對于需咨詢的問題,應當向擁有證券從業(yè)資質的機構和人員咨詢,切忌盲目聽信論壇、微博等渠道獲取的信息,以免上當受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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